XX县住建领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随着“两会”将近,春节过后群众生产生活活跃度上升,同时,进入施工黄金期,住建领域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启动安全生产重点时段管控机制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2023〕X号)要求,现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8抓20条举措,巩固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治理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化解全县住建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全面安排部署(2023年2月23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监管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工作方案,立即动员开展专项整治。
(二)企业自查自改(2023年3月1日前)。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指导监管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监管行业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特别是在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对检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建筑施工、民用燃气、物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等方面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建筑市场和安全行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不合理压缩工期、违法发包、肢解发包等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