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全县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重点防控自办宴席、酒楼聚餐、工矿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医院食堂、敬老院食堂等集体聚餐场所,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XJP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5〕22号)、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贵州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管理工作意见》(黔食安办发〔2016〕2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黔委厅字〔2017〕10号)文件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扎实有效开展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提升我县集体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
体责任,切实加强厨师管理,实现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全覆盖;进一步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消除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XX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办公。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一是召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省政府食品安全办《贵州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管理工
作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