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设想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精心指导以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的配合支持下,依法履职,同心戮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设想汇报如下:
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立法项目。为促进我市城市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幸福商洛。年初,法工委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市四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意见建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织编制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将《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列为立法审议项目,将《商洛市农村环境污染管理条例》《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为预备审议项目,将《商洛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商洛市城乡规划条例》《商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列为立法调研项目,着力将市委重大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坚持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法工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立法法》和《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将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等及时报市委审定,使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全过程。《商洛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于4月2日报请市委批准同意后印发执行。近期,法工委正在起草报告,拟对《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两次审议情况及第三次审议表决情况向市委报告。日常工作中,主动做好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常委会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一年来,常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发挥人大主导,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一)筹备召开了2019年全市立法工作会。4月25日,法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19年度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结合立法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斌作了讲话,对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议明确了我市地方立法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了地方立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修改审议工作。为审议好《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法工委一是提前介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积极参加前期立法调研,督促指导起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条例起草送审任务。二是及时完成立法工作交接。条例草案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进行一审后,7月2日法工委与内司委、司法局、公安局召开了立法工作交接会,研究制定了条例(草案)修改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法规的修改审议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在条例(草案)修改过程中,法工委通过在市人大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向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市法检两院发送征求意见建议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60余条。四是深入调研论证。6月下旬至7月中旬,法工委先后到商州区、镇安县和柞水县实地调研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情况,在市直召开了4场次由公安、城管、规划、司法、应急、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召开2次立法专家论证会。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