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老龄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中共XX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发〔2022〕21号),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省、市老龄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紧密结合XX实际,制定老龄工作专项工作方案,细化老龄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有效开展老龄各项工作。
一、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细,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确定一名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于XX月XX日参加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意见》要求,积极配合县政法部门制定《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宣传覆盖全县XX个乡镇和开发区、XXX个村和XX个社区,有效提升了群众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不敢骗、骗不了”的良好氛围。在打击整治上发力,结合省内外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养老诈骗犯罪成因,建立健全防范养老诈骗犯罪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二)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
XX月XX日印发《XX县开展第四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与各乡镇、开发区、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主动对接,根据创建方案和评估标准,督促指导全县各行业、各单位“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落实创建任务,营造创建氛围。XXXX年整理XX家符合条件的涉老部门创建信息上报省、市老龄部门,范围涵盖老年大学、老龄协会、关工委、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内设科室、窗口等单位,待XXXX年省、市评估验收。
(三)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村)创建
XX月XX日,印发《XX县2022年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县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加强督导,按照创建程序和标准,推荐城关镇XX社区申报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推荐XX镇XX村申报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村,推荐XX镇XX村申报市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村。XX月XX日,省验收组来XX开展实地评估验收,现场查看了XX社区创建工作,对XX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