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宗教领域稳定,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开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巩固治理成果。一是对近年来省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涉宗教非法组织以及非法宗教活动重点线索或以其他方式打击处置的未登记教会、私设聚会点等问题进行“回头看”,追踪掌握其骨干人员及受影响群众的动向,严防死灰复燃。二是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出入境政策的调整,制定工作预案。切实防止境内外非法宗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及非法朝觐活动反弹。三是继续紧盯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养老医疗等重点领域,未成年人、老年人、企业家、演员明星、党员干部等重点群体,科研机构、军工企业、党政机关等涉密要害部门开展工作。四是注重发挥团体作用。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规范合法宗教组织的活动和宗教教职人员行为,全面整顿教职人员队伍,清除不合格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处理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教职人员。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受非法宗教活动影响的信教群众的团结教育工作,在最大限度上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人员的同时,对受蒙骗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团结信教群众。
(二)突出治理重点。1.佛教道教领域,继续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烧香点以及打着佛教、道教旗号的各类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2.伊斯兰教领域,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