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矿管办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谋划
矿管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了全区矿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为推进全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2年工作和2023年工作谋划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扎实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1、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时修订并发布实施了《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工作。
2、区矿管办对XX隐患点开展综合治理,目前四处隐患点已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3、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内业工作正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进行整理。按照“一点一案”的要求,制定地质灾害避险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避险对象、避险路线、避险场所。将我区“两表一卡”及时发放到位,将全区重点隐患点更新了地灾警示牌。标明灾害规模、类型、威胁范围,确定了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安置场所、撤离路线等详细内容。并借助防灾减灾周契机,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手册、设立警示牌、到地质灾害隐患点面对面向受灾害威胁群众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
4、全面落实“三查机制”,汛前排查,汛中巡查,讯后复查,动态更新隐患点台账,实时掌握全区地质灾害信息,绘制隐患点图谱,挂图作战。强化监测预警,落实预警响应。区矿管办第一时间将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推送至各级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同时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按照应急避险方案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汛期区矿管办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响应突发状况,并严格履行地质灾害日报制度。
(二)全力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为彻底完成我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区矿管办积极谋划,申报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工矿用地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属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用于治理废弃矿山;依据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的通知》,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涉及X个工矿用地图斑,治理绩效面积X公顷,治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X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并进行了自验。
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由区矿管办与区发投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由区发投公司具体实施X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治理产生的废石由区发投公司进行处置。X月完成招标工作,经过几个月的施工,目前X处废弃矿山已基本达到验收标准,X处矿山主体工程完工,待验收。
(三)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工作
面对压力,区矿管办迎难而上、克难攻坚,严明工作纪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