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关爱保护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关爱保障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水平。
一、实行“三保障”构建保护体系
积极探索“组织保障+平台保障+兜底保障”模式,全方位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权益。
一是建强组织保障,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实部门、乡(镇)、村(居)及家庭责任。
二是搭建平台保障,推进县乡村三级儿童保障平台建设,织牢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全县共建成“童心港湾”30个、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场所46个、少年宫23个、学习心理咨询室78所,在10个村实施“童伴妈妈”项目,确保有充足的活动场所、活动平台。
三是落实兜底保障,健全政府救助兜底保障机制,足额保障91名孤儿、42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名残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分类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至18000元的标准,保障326名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