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交流材料:四项制度推进乡村善治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XX省XX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从2021年开始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小组(监督委员会)、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完善村规民约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提升监督效能,扎扎实实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有了很大提高。
XX市实施四项制度以来,村民议事会制度推动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制度使村内财务公开透明,干部做事清清白白,群众心里明明白白,风清气正,心气舒畅,干部群众关系变得更加和谐;村务监督小组制度使村内事务办理有章可循,监督有效,避免了不作为和乱作为;村规民约制度使乡村风气大为改善,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新风逐步取代了旧的陈规陋习,新气象、新风尚在XX大地蔚然成风。
XX市以四项制度推进乡村治理,实现乡村善治的经验和做法,无疑为广大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一、夯实基础,四项制度构建起乡村善治的“四梁八柱”
XX市作为XX省首批开展乡村振兴党建联合体建设的地区,在农村基层实行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完善村规民约四项制度,压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起了乡村治理的“四梁八柱”,为新时代探索乡村善治开辟了新路径。
(一)创新民主议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议事会制度组建办法。自然村内村民代表与党员、干部、法律顾问等组成村民议事会,实行“两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村民议事会决议,决议事项、决议结果在线上、线下公开。从各自然村村民议事会成员中推选出行政村议事会成员,其中党员与村民代表保持适当比例(原则上1∶1)。行政村内实行“三议两公开”,即党委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民议事会决议。议事内容。议事会讨论决定村内重大事务,包括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财产处置;公益事业兴办;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动态监测户、低保户的识别、退出;村内较复杂的争议、纠纷;其他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议事程序。村民议事会由党组织召集,讨论事项由党组织提议。参加会议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议事决定由全体参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二)强化基层监督,构建内外双向村务监督制度组建村务监督小组。自然村监督小组由3人或5人组成,由自然村村民议事会选举产生,设组长1名。参照监督委员会确定职责。规范监督委员会运行模式。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机衔接,在全市92个行政村、15个城市社区共成立107个“清廉驿站”,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站长,各监督小组组长为联络员。出台《“清廉驿站”工作细则》,通过列席党组织有关会议,开展“三务”监督、做好信访接待等,监督检查村民议事会制度、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制度、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对日常走访发现的问题梳理分析,剖析干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确保监督职责落地。制定出台明确的工作制度,编制印发标准化工作文书,包括监督检查问题台账,警示教育工作开展台账,接访、走访收集问题台账及意见建议台账等,指导“清廉驿站”工作人员高效工作。
(三)完善民主理财,调整村级财务制度出台村级财务开支联签制度,一方面明确票据入账前履行会审联签程序,规定单据由经手人签名,监督机构盖章签字,自然村由党支部书记和1名村民议事会成员签字,行政村由村委会主任和至少1名委员签名。另一方面,明确审批监督程序,给出参考权限和额度:分为开支2000元以下、2000~5000元和5000元以上3个档次,开支5000元以上的需经村民议事会决定,自然村由网格支部书记和村民议事会成员签字,行政村由村委会主任及1名以上委员签字。具体审批额度和权限交由镇(街道办)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构建乡村文明生态,修订村规民约针对村规民约制定缺乏民主参与、内容空泛虚化的现象,将村规民约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