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基础性、导向性、警示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市xx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xx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要求,围绕全市xx队伍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创建具有xx队伍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二、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清风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廉政文化进机关。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定》,通过开展各类符合机关特点的廉政文化活动,弘扬廉洁从政的主旋律,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队伍各级机关结合实际,制作一批廉政公益广告和警示标语,利用机关局域网、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载体进行宣传。利用走廊、大厅等场地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窗),在办公电脑上设立廉政主题桌面。建立节假日和重要时段提醒制度,利用公安网络平台、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广大干部廉洁从政。
2.队伍各级依托政务网建立本级纪检信息网,及时报道队伍廉政建设动态,每周至少在纪检监察网刊发2篇稿件,本级网站定期更新维护。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宣传队伍廉政文化建设动态,搭建干部群众廉政文化建设网络学习交流平台。
3.组织开展“珍惜荣誉、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主题廉洁自律教育,局党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为干部群众讲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