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的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自己在对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深入学习后,就如何更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有了新的思考和认识。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饱含着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和真挚的为民情怀,是马克思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作为政治机关、政治工作者,领悟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政治工作日常,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领悟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定位,始终毫不动摇把党的建设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充分表明了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统领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我们只有筑牢新体制下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严守规矩、不逾底线”。领悟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才标准,始终把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古人说:“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