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论述和xx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决落实省政府防汛抗旱会议精神,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根据纪检监察组部署要求,总队决定开展防汛救灾期间政治监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汛救灾政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汛救灾政治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督察室,具体负责政治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和调度。各支队要参照总队纪委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质效。
二、监督重点
(一)督责任落实。监督“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各级党委班子成员是否下沉一线、责任捆绑、协同作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走前列、当排头、树榜样;支队纪委是否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应急值守、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物资保障、转移安置、灾害救助、预案修订、培训演练等关键环节是否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压力是否逐级传导。
(二)督执勤备战。监督防汛救灾各项部署、预案、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是否存在落空、落虚、落偏、落散、落慢“5个落不实”问题;重点检查人员集结、装备配备、器材操作、处置措施、行动安全等作战环节,指挥调度体系、执勤备战秩序和应急响应机制是否规范健全、扎实有效,力量编成、作战规程等是否贴合实战、满足需要,风险隐患是否及时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