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搭建组织服务架构,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强化统筹调度。我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委员会,负责对我县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总体布局、整体推动和督促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专题研究推进工作。形成县委县政府集中统一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单位组建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委会先后召开6次会议专题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作了5次批示。二是选优配强人员,充实干部队伍。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积极协调县人社、县编办,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目前,人员已到岗工作。
二、系统谋划精心布局,着力打造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性创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退役军人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和镇(街道)服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统筹、督促和验收。二是对照“基本型、示范性、标杆性、精品型”和“26个1”“21个1”的建设标准,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目前,我县14个服务对象100人以上村(居)服务站和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均按全国示范性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打造完成,并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行,已形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
三、对标对表“五有”要求,稳步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服务机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帮。按照中央、省市县要求,设立了县、镇(街道)、村(居)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实现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全覆盖”,确保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强化系统干部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持续抓好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