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折不扣地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维护中去,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抵制、批驳各种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空间的渗透和传播,始终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