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XX市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办)运转中枢、协调中枢、信息中枢作用,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县指挥办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县指挥部日常事务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第三条县指挥办设在县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兼任,第一副主任由分管县委办公室的县委常委兼任,常务副主任由1名县委常委(执行)、县人大常委会1名副处级干部、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1名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指挥办实行实体化运作,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商县委办公室,参照省、市的做法,从县直有关单位和镇(街)干部筛选抽调。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四条县指挥办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围绕统筹协调、政策研究、改革创新、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