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支队机关党委建设,推进机关党委实体化运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工作原则
机关党委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各方面。
(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三、组织设置
支队机关设立机关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5年。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由支队党委批准,必要时支队党委可指定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原则上由支队政治部主任担任。机关党委设立纪检委员,不再单独设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基本职责
机关党委在支队党委领导下,对机关的每名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具体业务工作,主要任务是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