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
为确保我县2021年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实施,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有效用好监督抽检资金,提高抽检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节庆,针对监管力量较薄弱领域,加大抽检监测力度。进一步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抽样点覆盖食品经营各种业态、各类区域,确保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抽检全覆盖。
(二)坚持抽检分离原则。抽检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样品检验,检验人员不得参与所检产品的抽样。
(三)坚持检管结合原则。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稽查办案,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加强检管有效衔接,切实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监督抽检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抽检检测出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后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工作职责分工
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制定抽检方案,与承检机构联系对接、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移交并追踪后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各类信息等。按程序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本次监督抽检任务,具体负责抽样、检验、数据报送、结果判定,核对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等工作。
稽查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到被抽检单位,做好立案,负责查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食品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后处理情况报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录入上传。
抽检监测股负责抽检信息及后处理信息公示。
四、工作任务
1.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任务771批次(春节专项抽检已抽100批次)。现安排食品生产环节2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271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50批次,特殊食品环节50批次(详见附件1)。
2.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总任务373批次。食品流通环25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123批次(详见附件2)。
3.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