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的“五大雷区”,您踩了几个?
标准、规范是公文最鲜明的特点,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公文写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五大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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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是对“请示”“函”“报告”概念混淆,三者傻傻分不清,相互之间混用。
一、“报告”与“请示”混淆。比如:“关于申请解决更换锅炉的报告”。标题内容十分明确,就是请求解决问题,正确的应是将“报告”两字替换为“请示”。
二、“函”与“报告”混淆。比如:“XXXX高校关于申请2015年公费医疗补助费的报告”,该公文是某高校请求某市批准“医疗补助费问题”,两者之间无隶属关系,应该用“函”而不是“报告”,正确应为:“XXXX高校关于申请2015年公费医疗补助费的函”。
三、“函”与“请示”混淆。比如“XXXX关于元旦文艺联欢会所需经费的函”,下属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指示和批准事项的,应该用“请示”,正确应为“XXXX关于元旦文艺联欢会所需经费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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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不分。主要表现在:纯属行政主抓的工作错误地由党委包揽行文;党的机关公文主送行政部门或单位;行政机关公文主送党组织;非党政机关联合行文而党政混杂一并主送。
二、随意请报。主要表现为:主送领导者个人;多头主送;越级上报。
三、乱抄滥送。主要表现是:不分有无关系、有无必要,随意抄送上下左右诸多机关、部门和单位;把“请示”抄送下级机关;把向下级机关的一般性公文,无必要地抄送上级机关;对受文单位领导一一抄送。
四、违规行文。主要表现有:包揽部门行文;错误联合行文;超越职权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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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素残缺。主要表现在:无发文机关:如《关于×××的通知》,正确的应为《×××关于×××的通知》;无事由:如《××市人民政府的通知》,正确应为《××市人民政府关于×××的通知》;无文种:如《××关于批转××的报告》,正确应为:《××关于批转××的报告的通知》;无行文单位和事由:如《通知》,正确应为:《×××关于×××的通知》。
二、文种体例混淆。主要有:
1.并用文种:如《××关于×××的请示报告》,《××关于××同志任职批复的通知》。“请示”和“报告”“ 批复”和“通知”同为公文文种,不能同时并用,正确应为:《××关于×××的请示》,《××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
2.混用文种:《××关于命名省级文明单位的申请》。“申请”并非公文的文种,正确应为:《××关于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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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造文种:如《××关于给××资助活动经费的批文》。“批文”是一种口头语,并非一种文种,正确应为:《××关于××资助活动经费的批复》。
三、逻辑不严密。主要有:
1.搭配不当:《××关于开展会计工作标准化技术考核制度的通知》。正确的应为:《××关于实行会计工作标准化技术考核制度的通知》。
2.语序不当:《关于加强发布公众天气预报归口管理的报告》。正确应为:《关于发布公众天气预报加强管理归口管理的报告》。
3.成分残缺:《关于切实做好接受安置灾民的通知》,正确的应为:《××关于切实做好灾民接受安置工作的通知》。
4.成分多余:《××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各项准备工作问题的通知》,“做好……工作”是完整的述宾词组,“问题”多余,应删去。正确的应为:《××关于做好春耕生产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