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机关里的公务员:学会协调
作为一名机关中的公务员,学会协调是一项基本功。要搞好协调工作,首先要想清楚协调的对象和内容。
从协调对象上看,主要包括对部门的协调和对人的协调,而这当中又都包含对上级、对平级和对下级三种。这样一来,实际上的协调对象就可以分为六类:即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基层部门,以及上级领导、平级同事和工作下属。下面就简要说说对上述六类对象进行协调时应当注意的一些事项。
对上级机关,主要是多进行请示汇报,对上级提出的要求,只要不违反原则就尽量予以满足。对了,重要的事情需要再说一遍:“只要不违反原则”。这句话要成为高悬在我们头上的利剑。另外,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对上级机关的协调,最终也要落实到机关里具体办事的人头上,这些人很有可能年龄比你轻、资历比你浅,还有可能级别也比你低,这个时候要求我们必须身段柔软,不要一味托大,跟上级机关摆架子。很多的时候,别看你在单位里是一把手,在上级机关的一个小干部那里也照样不把你放在眼里。就以我自己为例,尽管我在2005年就是正局级的单位一把手了,但是我对待上级部门的一个主任科员也照样毕恭毕敬、客客气气。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他们掌握着你最重要的工作资源,你即使找到他们的领导,但最后办事的人还是这些人,所以就算买通了阎王也绕不过小鬼。把这一道理想通了,你还有什么放不下身段的?
对同级机关,主要是多沟通交流,争取工作支持。这里核心在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