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XJP总书记考察期间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推进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重点及任务分工
市场监管、商务、教育、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民政、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依职责开展排查。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重点加大以下五类建筑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一)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幼儿园、体育馆、商场、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二)建设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拆改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房屋。
(四)改扩建房屋。
(五)以往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c级、d级危房,是否存在隐患加剧、未搬离整治违规住用情况。
二、加强房屋鉴定管理
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应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并抄送属地乡镇(街道),督促乡镇(街道)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