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021年,我县村(社区)委员会任期届满,遵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是全省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年。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的通知》(X民建〔2015〕8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及《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X委组通〔2021〕26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X委办〔202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社区)委员会换届选举,着力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村(社区)委员会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为深入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基层落实落地,全力打造实力南靖、活力南靖、魅力南靖,奋力谱写富美新南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目标任务。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围绕“组织严密、操作规范、平稳有序、万无一失”的目标,努力实现“六个100%”,即确保100%的村(社区)党组织完成换届,确保100%的村(居)民委员会完成换届,确保100%的村(社区)实现“一肩挑”,确保100%的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成员,确保100%的村(社区)“两委”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确保100%的村(社区)换届选举平稳有序。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1年8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中,11月底前基本完成村(居)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经济合作组织的换届选举,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兵团妇等配套组织选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切实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各镇、土楼党(工)委要切实担当作为,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使换届成为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二)坚持高线选人。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把选优配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换届的重中之重,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推动村(居)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把发扬民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涉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选举结果等一切需要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要切实保障广大村(居)民在选举各个环节中的权利,落实村(居)民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的推选权、选举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和知情权。
(四)严格依法办事。要严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纪律,各镇、土楼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细化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列出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严肃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全面推行镇、土楼党(工)委对竞争人员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制度,教育他们有序参与竞争,探索实行“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坚决防止和纠正宗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坚决查处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微信红包、财物或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坚决制止利用委托投票、代写选票等形式徇私舞弊、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届当选资格。
三、严格任职条件和政策规定
(一)严格把握任职条件。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提名推荐村(居)民委员会人选突出“双好双强”: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敢于担当,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三是带富能力强。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懂经营、会管理,敢闯敢拼,在团结带领群众致富、共创美好生活上有思路、有实招;四是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组织动员群众合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居)委会主任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甘于奉献。
严格按照“十不能”的要求进行把关。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一是政治上的“两面人”,妄议中央、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二是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三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宗族恶势力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四是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五是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调查的;经审查认定,入党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六是有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