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
深化“三变”改革,规范和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经过对全市2018年至2021年来信来访举报进行分析,反映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信访举报在全市农村问题(检控类)信访举报总量超过60%,并呈逐年递增态势。多年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多、矛盾大,始终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灾区”。其中,以签订不规范、不合理、不合法的经济合同“外衣”为隐弊,肆意侵占“三资”问题是农村集体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扫黑除恶”斗争涉及的重点领域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X市以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突破口”,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点面结合”的思路,在灞桥区试点基础上,2022年9月全面启动以“党委统筹谋划、纪委监督推动、农业部门具体落实、部门分工协作”为工作机制的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力求有效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沉疴固疾。文秘家园(www.wenmijiayuan.com)整理发布
一、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定义和范围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包括镇(街道)、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村民或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和已签订未履行的各类合同。具体包括:
(一)资源类合同。指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资源性资产,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承包、流转、入股等合同。
(二)资产类合同。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设备设施、无形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所拥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等资产的承包、租赁、投资等合同。
(三)资金类合同。指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借贷、投资等合同。
(四)建筑工程类合同。指建筑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其他类合同。指抵押合同等不属于上述四类合同的其他合同。
二、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收集和审核结果情况
专项治理工作,我们明确了各项工作节点的牵头主体、实施主体、任务清单,采取“12345”工作法,即紧盯一个目标:构建“主体清晰、程序合法、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把握两条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民主公正;坚持三级联动:区县、镇(街道)、村级三个层面;狠抓四个环节:排查收集、集中审核、整改纠错、建章立制;落实五项举措:规范村组议事决策程序、全面实施分账管理、加强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推进“三资三化”平台建设、充实基层农经机构队伍。严格按照“排查收集、集中审核、整改纠错、建章立制”四个环节步骤,由农业农村、司法、审计、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核组,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严守纪法红线,统筹考虑客观实际,科学制定审核标准,分别审核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合同约定价款的执行情况,将审核意见和整改纠错建议及时移交各镇(街道)党(工)委,以村(农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整改。合法性重点审核合同标的是否准确、是否明确位置、数量、质量及权属,是否约定土地征占、惠农补贴领取事项;承包土地类合同订立期限是否超过剩余承包期,其他合同是否超过20年法定期限等。合规性重点审核资源类合同是否明确土地性质和使用用途,是否存在与土地利用规划不符的情形;合同签订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民主决策、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程序;是否按照法规政策制度要求整理、保存合同档案等。合理性重点审核合同是否约定价款;是否明确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是否存在合同价款明显过低或过高情形;是否考虑物价指数,约定递增标准;是否存在随意减免合同价款问题等。合同执行情况重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按期足额缴纳租金,以及是否缴纳到指定账户等。截至2023年9月28日,全市共排查收集并完成集中收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66431份,移交问题合同64341份,完成问题合同整改纠错57247份,整改率88.97%。
三、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根据各区县(开发区)的审核情况,我们对移交的64341份问题合同进行了解,梳理汇总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总的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不”,同时针对问题给予了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