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一、安置情况
2024年,X镇共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X人。其中:
1.保洁员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
2.信息员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X村委会X人。
3护路员X人:X村委会X人,以上人员均按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程序安置。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管理使用及自查情况
(一)是否符合安置条件:X镇安置220名乡村公益岗位均为脱贫人口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有劳动力,服从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管理的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安置人员为一人一岗,按照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不存在一人多岗情况。
(二)我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进出严格按照县级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指导文件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退出、补充调整机制;不存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已死亡、外出务工、因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协议、考核不合格、主动要求退出、丧失劳动能力、已享受其他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在村两委任职等的应当按照规定解除协议人员。不符合条件人员,由镇人民政府退出后,及时补充岗位人员,报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不存在优亲厚友等情况。所有在岗人员严格按照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会议研究确定,镇、村、组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名单进行公示等程序进行开发使用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