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镇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
一是狠抓党委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省委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市委的发展战略和县委发展思路。二是结合县委组织的“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有计划的开展各项活动,截止目前开展集中学习16次。2020年围绕意识形态、四个全面布局、党章党规等内容开展学习,镇干部上交各类心得体会30余篇。三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的相关规定,镇严格按照以上之规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我镇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带头”“三个亲自”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均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做好全镇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做到分工明确。2020年镇党委召开了两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第一次会议在1月15日召开,会上就今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分工及相关要求做个深入探讨,并形成工作方案。第二次会议在11月25日召开,会上全面总结了2020年我镇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2021年的意识形态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从更深的战略意义、更高的目标追求,认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政策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阵地建设管理
一是领导重视,开展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按照意识形态的相关制度安排,做到了每两月一次分析研判。
二是资源配备,认真落实阵地建设。做到了“资金有保障、机制更健全、活动有载体、建设有阵地”。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规范建设了文体活动室、农家书屋、广场、影院等阵地,并对村级文化队伍配备了相关的播放设备,各村主动利用大喇叭进行意识形态的宣传。我镇14个村屯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大喇叭”项目,每周二、四、六的清晨播放关于时事政治、生活服务、曲艺、音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