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打造绝对忠诚的模范机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中心大局落实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全力尽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圆满完成。自觉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积极配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刀刃向内,狠抓自身建设,持续整治顽瘴痼疾,进一步树立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服务大局,打造依法行政的模范机关。一是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确定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深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深圳市监狱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强化执法监督考评,健全案件评查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数据全面汇集、实时共享。二是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围绕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制定实施《深圳市创建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组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国际经贸仲裁中心、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法治研究基地,优化营商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成13个市级法律援助综合窗口、15个律师调解室、327个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1360个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点,实现全市覆盖;打造“e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