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中小学生安全自护能力,全面推进构筑社会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维护中小学校平安、和谐环境。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目标
以“学习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通过开展“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能力,引导与激励师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安全环境。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利用三年的时间,到2026年,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创建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自治区“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创建活动。
四、参加方式
由各教育部门协商,在广泛发动、中小学校自愿申请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