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引领xx区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活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扎实做好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重点工作,打造出具有xx特色的乡村振兴的典型样板,为全省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二、具体实施
(一)扶持对象
xx镇6个村(xx村--xx村)作为xx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扶持范围,补助标准为每个村xx万元,资金来源是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二)目标任务
乡村振兴示范带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要抓住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有利契机,用好用足财政资金,扶持发展乡村振兴示范带,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内村级集体经济从“有没有”向“强不强”转变提升。
1.充分发掘利用当地资源,在产业水平上实现新提高。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带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特产”文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在符合用地政策的前提下,通过整理整治、改善利用条件,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重点打造消费者认可、能形成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支持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域内独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资源、红色资源等,打造休闲观光、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等新型服务业,推动乡村旅游业发展。
2.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在运营模式上寻求新探索。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提升、盘活利用集体所有的房屋、厂房、闲置校舍、仓储设施、农贸市场、停车场以及其他可用于经营用途的资产,因地制宜采取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资产盘活利用过程中,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能力、不同模式回报水平、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论证选择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