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文秘家园网 | 公文写作素材范文网站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常用典故】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

【常用典故】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

【例文】“以方守之”不仅体现在“严”的层面,还彰显出“正”的要求。执行纪纲法度的公正,当是不论亲疏、不讲贵贱。正所谓,“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在“以方守之”的词典里,只有“用刑贵正”的词条,而无“罪钧刑殊”的释义。如果是一事殊法、同罪异论,难免使百姓疑惑。(解放军报《“以方守之则可振”》)

【典故】出自明代张居正《陈六事疏》,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必申。

【释义】意思是,根据法律应当治罪的,即使是皇亲国戚,尊贵亲近之人,也绝不能宽宥;治罪所据的事实冤屈了人,即使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常用典故】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

确认删除?
开通会员
兑换会员
微信客服
  • 微信客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