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关于推进党建引领住宅小区“三红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探索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着力解决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高质量推进“三红工程”建设,现结合XXX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X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考核导向、结果导向,将党建引领“三红工程”有效融入城市基层治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其他重大考验面前交出合格答卷。注重“建”“管”有效街接,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成立“红色项目”党组织的同时,有序推进“红色业主委员会”“红色物业”建设,构建党建引领、条块联动、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制度健全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
二、适用对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住宅小区,重点推进“红色业主委员会”“红色物业”建设。旧改小区需要先成立“红色项目”党组织,再统筹推进“红色业主委员会”“红色物业”建设。
三、落实举措
(一)推动“红色项目”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引领水平。
1.推进项目党组织“两个覆盖”。坚持“小区改造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原则,推进旧改小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旧改小区在项目进驻前,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由乡(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项目临时党组织,建立统筹推进机制,共同协商规划设计、项目施工、资金使用、法规政策等,同步推进“一有八中心”规范化社区及“15分钟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和各乡街道)
2.注重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乡(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动员驻区单位、乡(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旧改小区业主代表和施工单位中的党员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破解难题、推动任务落实。打造贯通“区委—乡(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项目临时党组织”的四级党组织体系,实现多方参与、合力推进。(责任单位:各乡街道)
3.坚持“改”“管”结合、建设“五好”小区。旧改小区在项目竣工前要提前谋划规范管理工作,项目完工后,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其它群众自治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旧改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注重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打造党建引领好、小区环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