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政局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提高对象认定的准确性,现对全区城乡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核查排查,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开展专项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把握重点任务,找准治理路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整改促发展,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地,抓出成效。
(二)整改原则。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举一反三、以改促进的整改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整改,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纪问责,建立整改台账,对标整改落实,坚持长效管理,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防止问题反弹,推动整改措施持续落实见效。
二、主要任务
(一)举一反三,全面核查。
1.全面清理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核查排查,重点核查三方面问题:一是审核审批方面,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操作的问题;二是动态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退未退的问题,是否存在“已死亡对象”仍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三是资金发放方面,是否存在二次分配、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低保金的问题。
完成时限: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各镇(街道)民政办要严格按照《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