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专题解读党课
基层是党执政的重要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基层、重视基层,多次强调要为基层松绑减负,切实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请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扎实推进基层减负作出具体制度观定。其中,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在主要任务中提出“十个不得”,从中央层面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提供了制度保障,着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最大限度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特别是严格落实“十个不得”的禁止性要求,切实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深刻把握《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总体要求
村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红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但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长期以来,不少地方、部门特别是县、乡的单位,将大量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本不属于村级组织工作的事务层层压到村级组织,以致村级组织、村干部负担过重,苦不堪言,疲于应付,甚至连本职工作都难以完成。《意见的出台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笑部署的重大举措,为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和刚性约束,有利于激励广大基层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村级组织减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为村级组织减负、为乡村治理增效,成果不断惠及村民群众,取得明显成效。但为村级组织松绑减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须久久为功。对比,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样性和变异性,摸清其各种表现,紧密联系具体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性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同时,从根子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需要持续发力,聚焦长期困扰基层的难题和堵点乾向施策。要深化拓展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就必须深入研究破解村级组织行政事务多、机制牌子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等问题的政策思路,并形成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意见》坚持从讲政治高度规范村级组织事务、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的政治偏差,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笑部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关键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彰显了推动村级组织减负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从政策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推进路径。
(二)推动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执行力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和能力水平的重要尺度。为基层松绑减负,从根本上说,必须健全完善制度,不断增强制度刚性,特别是明确禁止性规定,划定制度红线。一段时间以来,村级组织工作机制多、加挂牌子多等问题始终存在,甚至有机制无服务、牌子满墙工作摆荒。这加重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负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减轻基层负担工作,已制定不少制度规定。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体现了为基层松绑减负、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并把2019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号召进一步把广大其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2021年4月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多,明确提出要“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在此基础上,《意见》注重加强与党的十九大以来推进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衔接配套,使各项政策措施更为精准有效。《意见》坚持从实际出发,总结提炼各地创新实践中成熟定型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巩固和拓展基层减负成果,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坚持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负,持续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制度建设和口常约束相结合,在工作体系、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常态化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科学规范了基层减负的制度机制,精准施治村级组织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风建设上又迈进了一大步;坚持从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出发,与时俱进织细织密制度之网,使相关制度更具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提出一系列实践管用、基层会用、群众受用的工作举措,真正发挥制度在基层减负中的作用,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强服务、促发展,不断强化村级组织兜底服务、综合服务能力。
(三)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重要职责,明确规定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农村基层治理,说到底是对农民的服务和管理,这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村党组织必须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村级组织的合作协调,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和效能。深化治理改革,提升治理水平,就要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