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反应能力,更好地落实二0二一年景市镇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突发性应急调查等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达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是快速反应,准确处置。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指挥长,镇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镇长为副指挥长,镇人武部、政府办、应急管理办、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卫生院、派出所、社会事务发展中心、辖区内各村(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织织、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人民政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应急分队及抢险救灾工作组(治安警戒组、抢险救灾组、灾民安置组、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组、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组)。
治安警戒组:由景市派出所驻镇民警等工作同志参加,负责封锁进入灾害区域的道路,切断水、电,在地质灾害区设立警示标志,并负责警戒,维护灾区正常的治安、交通秩序及灾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抢险救灾组:由镇政府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镇自然资源所、镇人武部、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电管站等单位工作同志参加,负责灾民转移、道路畅通、电力、通讯设施的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
灾民安置组:由镇财政所牵头,镇财政所和事发村(社区)等单位参加,妥善安置好被疏散和转移的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组:由镇卫生院工作同志参加,负责受伤人员的转运、治疗及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
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组:由镇党委、政府牵头,镇自然资源所、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