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
为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交通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x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x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货源单位(主要是煤、沙石建材等企业及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运输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沙石材料运输企业)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县交通局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不少于2家,对货源单位巡查监管不少于公布总数的8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有效地开展公路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业已成立x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主任、县交通局和县公安局、安监局、建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管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公路分局、纠风办、法制办、农机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分公路治超和货运源头治超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和货运源头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查组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