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和《省2021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全市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有效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营造法治、公平、规范的农作物种子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部、省的部署要求,通过依法规范高效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不断提升种子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切实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侵权、制售假劣、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压实种业监管责任,农作物种业分管负责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责任进一步得到明确。制定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辖区种子经营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查出问题的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对省、州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要按时办结,并及时进行书面反馈。建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备案清单,在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公布。加强种子案件查处,对结案案件公开曝光并上传到《中国种业大数据》信息平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抓住春季种子市场销售关键时段,通过省州督查、县市互查、本地自查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一是查主体。严查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二是查标签。严查种子标签是否标注规范,重点检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