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类企业的转型与思考(调研文章)
按照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行动要求,国内城投公司都面临着改革转型的压力与困局。曾经以服务地方政府融资及建设为主的城投公司,要完成去平台化,进入市场化转型,肩负着服务地方政府与经济发展,又要需求自身市场化生产地位的城投公司该何去何从,笔者认为有几个方面可以和大家进行分享。
一、城投类企业成立背景研究
(一)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推动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
1994年我国通过实行分税制改革调整体制内央地财政收支关系,改革后部分财权转归中央所有,但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却日益扩大,促使地方政府在城市化浪潮中寻求新的财政收入增长手段,分税制改革将中国有土地转让的决定权和收益都留给了地方,为土地财政埋下了伏笔,到了1998年,单位停止福利分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两大因素使得土地财政逐步兴起。2001年,为治理土地开发中的腐败和混乱,国务院提出“大力推行招标拍卖”。2002年,国土部明确四类经营用地(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采用“招拍挂”制度,于是各地政府开始大量征收农民土地然后有偿转让,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的最主要收入。
(二)土地财政逐渐演变为土地金融,地方城投成为政府主要融资平台
随着部分地区土地资源的告罄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提升,土地财政逐渐演变为土地金融,地方城投类企业作用越来越大。地方政府以隐性担保的做法,通过注入货币资金、房地产、国有企业股权、土地,以及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的方式扩大融资平台的资产规模来增强其运作能力,提供资产性支持。但是,储备地或公益性资产本身并不具备相应的价值,地方政府通过以上方式增加城投公司的资产规模、降低债务负担后再让其进行融资的行为,本质上是地方政府的超额举债。
(三)“四万亿计划”激增地方债务,为日后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埋下隐患
2008年至2009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迅速出台“4万亿”计划,这些资金找到了基建和房地产两大载体,相关投资迅猛增加。财政、货币双双放水的同时,央行资产负债表快速扩表、国内社融规模迅速扩张,在地方政府的疯狂举债投资之下,2007年到2014年,地方部门政府总负债增加了16.4万亿,达到30.28万亿,增幅为118%。但是这种模式从一开始就存在两大矛盾,为日后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