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双重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县直单位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到所居住社区报到登记,建立党员“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双重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二、参与对象
凡在社区居住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党组织关系在东至的垂直管理单位)在职党员。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离退休党员积极参与。
三、职责任务
(一)在职党员进社区的职责任务
1、亮明身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准确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便于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居住地变化时,要及时与原社区党组织沟通,到新入住社区报到。新到岗和新入党的在职党员要在1个月内到所居住社区报到。
2、积极参与。结合社区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每位党员认领1个(含)以上社区服务项目。要服从社区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
3、示范引领。要带头宣传政策法规、带头服从社区管理、带头参与公益活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协调邻里纠纷、带头倡导文明生活,共同构建和谐社区。走在群众前面、干在群众前面,充分体现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社区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