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根据《xx市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时刻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严于律己上当标杆、作表率、讲规矩。
(二)“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服务好“港园城”重大项目建设,全力落实好“四个会议”要求,努力提升自己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搞阳奉阴违,对组织忠诚老实,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召开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内,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2次;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明确排查重点、压实监督责任,年内,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2次。
(二)“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