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过认真学习、全文通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其中:政治纪律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通过学习、研读使我对“讲规矩、守纪律”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和体会。下面结合工作和学习,简单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干部自走上工作岗位开始起,就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和国家人民的事业发展,对履行本职工作促进自身成长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戏谑道如今“为官不易”、“官不聊生”一会儿一个禁令一会儿一个不准,好似给官员带上了紧箍咒,让他们束手束脚、头疼不已。如果真的有党员领导干部觉得“官不聊生”,那大抵因为自己早已忘记为官的初心了。在其位自当谋其政,本应一贯遵守的纪律和规矩,怎么会突然觉得“不聊生”了?干部级别或有大小,能力或有高低,但我们在遵纪守法这个原则问题上不应当有差别。严管才是厚爱,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正是一种提醒,要时刻对规矩存有敬畏之心才行。本来一些苗头性的小问题,只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就解决的,如果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最后可能到发展到党政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