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建设法治长治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重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序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机构,提供法治政府组织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处级干部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研究制定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度工作清单》《2021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进一步细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精心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融入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验收,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紧密衔接,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注重用好市级立法权,围绕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大气环境质量、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在《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消除了制约法制政府建设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律空白,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大气、水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划分,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细化措施,高效率高质量合力推进。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建立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领导班子带中层干部的形式,常态化开展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引导大家深入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抓好普法宣传。今年以来,我局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先后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执法人员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共6期。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时机,通过条幅、版面、宣传单、微信、微博等载体,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