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发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
同志们:
本次读书班,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切感受到纪律规矩是约束、也是保护,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条例》着力于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全面系统梳理党章中有关纪律的要求,细化完善六大纪律“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下面我围绕严守“六大纪律”,谈几点体会。
一、永葆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管方向、管立场、管根本的总要求。《条例》坚决落实党的XX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穿始终,充分彰显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X名中管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已通报的案例中绝大多数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从全市情况来看,市委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但有的党员、干部对市委决策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看似工作问题,实则是不讲政治、不守规矩的表现。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我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始终听党指挥,严守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条例》贯彻党章要求并予以细化,明确了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纪律责任等。近年来,市委全面贯彻落实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