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情况自查报告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县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全县政法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情况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贯彻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抓领会
一是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利用周五例会学习,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XX省委《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精神实质,通过逐条传达,确保《条例》《实施细则》学习实现全覆盖,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保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坚持知行合一,主动担当作为,以《条例》为指引,在领导和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始终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以及县委、县委政法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切实将《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到思想、政治、组织等各方面。三是严格遵守和实施宪法,制定精装版《宪法》宣传书册,组织开展《宪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充分体现了《宪法》为根本大法的指引作用,切实形成了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从严治党讲原则,严厉杜绝反腐败
党组始终将从严治党作为基本要求,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为目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从组织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党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召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