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高位推动抓、上下联动推、创新机制干,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市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伤亡人数逐年递减、安全形势逐年向好。20XX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和省上重点考核的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6.57%、6.95%、32.65%、57.12%和14.52%、25%。今年上半年,分别下降了56.73%、56.67%、58.73%、75.81%和68.75%、64.29%。连续7年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市政府连续7年在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列优秀。二是全民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方式、深度和广度、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取得了飞跃式的进步,覆盖面由最早的厂矿企业拓展到全社会各个层级、各个群体,宣传媒介由起初的口口相传拓展到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种途径,安全意识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安全理念根植于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三是创新经验得到上级肯定。我市创新推出的“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法”,创新推行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月排名季讲评”考核制度,创新推进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创新开展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系列年”活动,以及延安炼油厂、黄陵煤化工等企业将员工收益与安全效益“挂钩”“捆绑”,年初风险抵押、年终奖惩兑现的创新做法,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市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
(一)积极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坐标式、精准化定位,实现了明责在前、尽责在中、追责在后。一是抓实党政领导责任。提请市委研究审查,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市委常委会及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委常委及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了市安委会组织领导力量,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新增市委副书记担任安委会第一副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夯实行业监管责任。成立了17个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隶属市安委会领导。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三是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安委会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项制度”》,要求企业对标自查自改,部门对标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先后对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追究,追究法律责任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经济处罚74万元;配合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对11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追究问责156人,经济处罚1995.82万元。
(二)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高标准要求、高质量管控、高水平化解。一是源头防。采取试点推进、示范引领的办法,大力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努力把风险关进“笼子”、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了两道“防火墙”;进一步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把住安全准入关口。二是过程控。以重要时段,敏感时期为节点,一以贯之把安保维稳措施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力量,组织开展管控风险、防范事故的监督检查、整改治理和督查督导活动,形成了市安委办统一组织、市县两级并行开展的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模式。三是认真查。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查找突出问题、安全隐患、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