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交流研讨材料
根据全县党纪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部署,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为什么修订、新增条文以及修改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重点围绕对《条例》总则部分的感悟和认识,和大家作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流。
一、必须勇于自我革命不动摇。总则部分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这是相比于2018年版《条例》的一个明显变化。我深切体会到,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也是新时代我们党找到的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
就我县来看,去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率同比下降×%、涉纪信访下降×%、存量案件化解率达×%以上,可以说通过近年来的持续不断努力,我县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始终,全面、彻底、纯粹地推进“三不腐”。一要更加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去年查处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深刻汲取教训,紧盯国企、国土、能源、旅游开发、文物保护、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坚决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二要更加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度剖析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腐败问题发生的规律,善于发现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健全完善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打造“发现一批问题、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工作闭环。三要更加强化“不想腐”的感召力。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抓手,大力弘扬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