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简称“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评促创、以创促建,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促进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的建设质量。
第三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应当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上,符合下列要求:
(一)政治功能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机关意识切实增强,理论武装持续深化,政治生活严肃、政治纪律严明、政治文化健康、政治生态良好,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提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支部班子强。党支部班子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开拓创新、坚强有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书记、委员选优配强、责任清晰、履职到位。党支部书记善于抓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