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预算管理是以集团战略目标为导向,通过对集团及各子公司、部门未来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预测和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控与调整,以实现对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面控制和管理,促进集团价值最大化的管理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集团公司总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战略导向原则:全面预算管理应与集团战略目标紧密相连,确保资源分配与战略方向一致。
全员参与原则: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考核等各个环节应覆盖集团全体员工,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预算管理体系。
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原则: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允许在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预算进行合理调整,保持预算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全面性原则:预算管理应涵盖集团所有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实现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的有机融合。
绩效导向原则:预算执行情况应作为各单位及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目标的达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作为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集团年度预算方案、调整方案及考核奖惩方案等重大事项。预委会主任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成员包括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