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融入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政法工作“要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平正义,深刻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明确要求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公安机关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力军,不仅身处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第一线、最前沿,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以“公正办案、公正办事、公正用人”为着力点,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取向、基本价值追求融入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彰显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严格规范,确保办案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安机关担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事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必须时刻注重端正执法理念、严明执法纪律、夯实执法责任,切实让“执法公正”更有说服力。
端正执法理念是前提基础。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非是对法律条文的机械执行,而是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背后的法理、道理、哲理、伦理,把执法行为同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的基础上作出的履职行为。准确把握立法本意、政策方向、社会心态、群众心理,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消除特权思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严格执法监督是核心关键。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公安执法活动一旦失去监督、进入“暗箱操作”,注定会导致人为干预、酿成不公。这要求坚持将执法工作摆在桌面上、放在阳光下,大力推行“阳光警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倒逼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刑事案件和复杂敏感治安案件原则上都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执法全要素、全环节、全流程管控监督机制,通过案件复查、线索核查、投诉举报等多个渠道发现执法瑕疵、执法过错,甚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