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近年来,在市纪委监委、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我县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县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8件317人、处分200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指数连续三年排位全省前五、全市第一;2021年,县监委被表扬为全市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
(一)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紧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交叉检查和上级专项督查等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254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9件74人,处分50人。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聚焦“四个不摘”和5年过渡期政策要求,紧盯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乡村工程项目建设及“四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个,移送问题线索3件,处理1人。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提级监督试点,开展调研2次,对试点村“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查处问题线索1件,处理2人。
(二)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监委处置问题线索43件,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件,处分1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人。县监委机关被表扬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名监察干部被表彰或表扬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多方协作,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作用,建立线索处置双向移送机制;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扩展线索来源;利用网站、微信、电视等平台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检举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政法机关召开线索会商、工作推进会19次,互移问题线索23件,立案9件。
深挖彻查,整治行业乱象。聚焦盗采滥挖砂石资源、超限超载、侵占矿山资源等乱象,着力整治行业系统“靠山吃山,靠路吃路”问题,从严查处问题11件13人,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交通运输系统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或充当“保护伞”问题7件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查处参与非法开采、加工砂石资源或充当“保护伞”行为4件4人;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件4人,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侵占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5件7人;收缴资金78.88万元。
以案促改,构建长效机制。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制发XXX案“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22项,扎实开展“3+5”专项整治;组织乡(镇)和县级重点部门一把手、公安干警等40余人赴XX县旁听XXX案庭审。组织350余名科级干部到市、县法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案发地、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批次51件66人,制发警示教育读本和《廉洁自律手册》1580册。
(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施治净化行业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