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本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主题,聚焦“四个带头”要求,结合分管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学习和自我反思,我也认识到自身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此,我将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进行深刻的自我对照检视,以期更好地提升自己,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现将本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部分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等方面,虽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但学习深度不够。例如,在组织办公室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时,多是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其中的核心要义未进行深入解读,导致部分人员对理论的理解浮于表面,未能很好地将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政治导向性。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舆情和社会思潮时,有时未能及时敏锐地察觉到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问题。如在某起网络举报事件中,最初未充分认识到其可能引发的不良政治影响,在处置过程中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导致事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反映出自身在政治敏锐性方面存在欠缺。工作协调中的本位主义倾向。在协调各部门工作时,有时会不自觉地从分管部门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对其他部门的工作需求和困难关注不够。如在案件监督管理室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联合办案过程中,因过于强调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提出的合理建议未给予充分重视,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协同效果,暴露出自身在工作中存在本位主义思想。落实长效机制不够到位。在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方面,虽制定了相关制度和计划,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的情况。如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时,未能严格按照长效机制的要求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部分培训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导致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不明显。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党性修养仍需加强。在面对一些复杂的工作局面和利益诱惑时,党性原则有时不够坚定。如在处理一起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案件时,因该干部与自己有过工作上的合作关系,在调查初期,内心曾出现过短暂的犹豫和纠结,没有第一时间以最坚决的态度投入到调查工作中,这反映出自己在党性修养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执行存在宽松软。在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上,有时不够严格。例如,在机关党委组织的内部纪律检查中,发现个别办公室人员存在迟到早退现象,虽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未采取更有效的约束措施,导致类似问题时有发生,没有真正将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严肃性。廉洁自律细节把控不足。在一些日常工作的细节方面,对廉洁自律的要求还不够细致。如在参加一些工作会议和活动时,对于会议提供的超标准接待,虽内心有所抵触,但未及时坚决地制止和纠正,这反映出自己在廉洁自律的细节把控上还存在不足,没有时刻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践行核心价值观有差距。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工作任务的完成,而忽视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传播。如在组织案件审理室工作时,过于强调案件审理的效率和结果,对审理过程中涉及的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价值观引导工作做得不够,没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改革创新勇气不足。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方面,有时缺乏足够的勇气和决心。例如,在面对案件监督管理室的信息化建设问题时,虽然意识到传统的案件管理方式效率低下,但由于担心改革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未能及时大胆地引入新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技术手段,导致案件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缓慢,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攻坚克难力度不够。在处理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和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的力度不够。如在协调处理一起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由于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在协调各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未能持续有力地推动工作进展,导致案件办理周期延长,未能及时有效地打击违纪违法行为。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追求短期的工作成绩和表面的工作效果,而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