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雅频
2022-01-21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中突出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在统筹“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与“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中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努力为首都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确保检察发展的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以正确认识和处理事关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首都检察发展的重要关系,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发展的实践创新,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性保障作用。
正确处理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关系。深化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认识,推动政治建检关键要在业务发展的事上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各级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63项,其中市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77项,首次向市委书面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将检察履职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
贯通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伟大建党精神洗礼政治本色,用红色基因坚定政治灵魂,以砥砺誓为推进党在首都的检察事业发展而不懈奋斗的意志,为首都检察发展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要求,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整治自身顽瘴痼疾133项,建章立制348项,选树“京检榜样”39名,在强化革命性锻造中推进检察能力建设。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更加自觉把握检察发展的历史主动。思考谋划和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首都检察工作,锚定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着手编制《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纲要》,确保检察发展“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动以党的建设实效审视检察业务成效,以检察业务成效检验党的建设自觉,激发检察人员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全年办结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87661件,较2020、2019年分别上升81.5%、40.1%,办结率96.6%,同比上升14.4个百分点;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826件,同比增长10.7倍;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让政治建检焕发出的政治力量成为检察力量的最大增量。
正确处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深化办案效果与办案标准关系的规律性认识,以提升办案标准支撑“三效合一”,以深化“4+N”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彰显检察机关人民属性。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理涉及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案件,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实现检察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参与检察听证3535件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参与检察工作3100余人次,129条建议纳入检察决策智库,13件建议和提案圆满办复。
强化“达到法律效果未必达到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意识,突出检察办案实质性审查要求,注重监督“实质非正义”问题。以“如我在诉”心体察民心,加强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物流寄递、电动车充电、农民工讨薪、处方药品违规销售等民生检察,办结信访积案129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74件,司法救助67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正确处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同有效破解首都检察发展难题的关系。着眼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生机活力,以有效破解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和影响检察制度优势的突出问题,考量各级院党组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情况。
落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带动和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并实现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的要求,为党委执法监督提供专门性专业化检察监督支撑。双向移送监督线索49578条,成案率40.7%,上级交办或移送核查线索4735条。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26人;开展刑罚执行重点案件专项检察、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立案侦查28人,同比增长6倍,助力清除